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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拼搏在线登录建校6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9

各单位:

2011年5月8日是我校建校六十华诞。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思想,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妥善实施,全体师生员工无私奉献、辛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校庆的各项筹备工作,有力地确保了校庆各项庆祝活动隆重、热烈、圆满,展现了哈师大人只争朝夕的进取意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和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受到了上级领导、广大校友、兄弟院校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进一步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声誉。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建设学校、发展学校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推动学校强校建设作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学校校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总结表彰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广明

副 组 长:李凤飞

成 员:尹占军 苑芳江 倪金荣 王福泉 赵科学 张志宏 李 木 裴广为 王 辉 刘兆国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并进行材料审查核实。

二、评选奖项和名额

1.评选“优秀校庆工作项目”15个左右,用以表彰校庆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突出贡献的重大项目、活动和服务团体等。

2.评选“校庆工作先进集体”15个左右,用以表彰在校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和单位。

3.评选“校庆工作先进个人”100名左右(其中“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标兵”10人),用以表彰在校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其中校庆各专项工作组50名左右,各学院(部)50名左右。

4.评选“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125名左右,用以表彰在校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校庆工作项目”评选条件

组织实施周密,受到上级领导、广大校友和师生员工好评,在校庆工作中产生良好影响的校庆工作项目。

2.“校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庆相关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和表率作用;

(2)单位领导重视,校庆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校庆工作,工作总结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3)集体凝聚力强,克尽职守,具有奉献精神,校庆工作安排扎实、细致,顾大局、重协作;

(4)积极主动做好校友的走访、联络、接待等工作。

3.“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校庆工作,承担校庆工作重要岗位管理职责,在校庆筹备、组织实施阶段及校庆期间表现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参与校庆的各项具体工作,认真执行学校校庆工作的总体部署,勇挑重担,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做出明显成绩,且受到好评;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4.“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承担60周年校庆志愿服务工作,符合校庆志愿者服务行为规范,圆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2)服从工作组的安排,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校庆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3)在志愿者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各界好评,为学校赢得荣誉。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校庆优秀工作项目”的评选,采取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自荐的方式,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2.“校庆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采取各单位填写申报材料自荐的方式,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民主推荐,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原则上每个校庆专项工作组最多推荐2人,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人。

4.“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由校团委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组推荐,报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原则上校团委最多推荐20名,志愿者服务工作组最多推荐100名,场馆志愿者服务工作组最多推荐5名。

5.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进行初步审评,根据评审结果提交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五、奖励办法

1.获得“校庆优秀工作项目”、“校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和集体,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牌。

2.获得“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个人,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和纪念品。

六、申报材料

各单位需汇总、审核、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院应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稿一份。

1.《校庆评优表彰汇总表》(附件1);

2.《校庆优秀工作项目推荐审批表》(附件2)

3.《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

4.《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

5.《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

七、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地将真正具有典型事迹的集体与个人推荐上来。

2.申报材料中主要事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500字左右。

3.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栾慎勇、徐 丹,联系电话:88060555、88060556,电子信箱:hsd88060555@163.com

附:1.《校庆评优表彰汇总表》(附件1);

2.《校庆优秀工作项目推荐审批表》(附件2); 3.《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 4.《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

5.《校庆工作优秀志愿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

学校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