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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试行无现金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7

广大师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的精神,“高等学校应逐步改变传统的资金收付方式,借助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先进手段,大力推进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流动”,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对推行公务卡结算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今后我校的现金的使用量不能超过每天5万元。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从2011年12月1日起,由点到面试行无现金办公业务,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全面正式实施无现金办公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现金办公业务简介

无现金办公业务包括无现金报账业务和无现金收款业务。无现金报账是指在报账过程中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转变为通过个人银行卡转账支付的方式。无现金收款业务是指所有现金交费业务均采用银行批量卡扣和通过银行POS机卡转来完成,不再收取现金。其优点是减少报账环节,款项即时划转,到账迅捷,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现金的风险等。

二、相关事项说明

1.对于教职工能够通过公务卡结算的支出,财务处报销后把款项直接打入公务卡。这是财政厅今后强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也是我校财务处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请广大教职员工一定要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2.对于未通过公务卡结算且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费支出,不再支付现金。直接将报销的款项打入职工持有的工资卡或中国银行卡中,目前只限于建行和中行这两家银行卡。

3.超过现金结算限额且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事项,必须使用支票或汇款方式结算,不采取无现金报账方式转入个人账户。

4.在试行无现金办公阶段,原有现金报账方式暂保留。财务处开设无现金报账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无现金报账业务。

5.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到呼兰中行利民分理处(江北校区行知楼一楼104室)办理。

6.实行无现金办公业务,请报账经办人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的个人账户信息和收款单位信息,留下准确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需要时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三、无现金报销业务流程

(一)对个人报销业务

1.报账经办人办理好相关的审批手续,持原始单据到会计核算窗口填写“转卡支付受理单”。

2.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采集银行卡信息、制作记账凭证、打印“转卡支付受理单”,报账经办人签字确认。

3. 内部传递会计凭证,出纳人员对“转卡支付受理单”上的姓名、卡号及金额再次确认无误后,当天向银行发送转卡支付指令;并告知经办人员可离开,银行在校验发送的卡号和姓名一致后将报销金额打入指定银行卡内。

4.款项入账后,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ATM机或网上银行进行查询,开通银行手机短信服务的持卡人会即时收到短信提醒。

(二)对外单位报销业务

1.报账经办人办理好相关的审批手续,持原始单据到会计核算窗口报销,提供对方单位转账账户信息。

2.会计人员审核、制单、复核后,经办人员即可离开,财务人员会将报销款项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转入对方单位的账上。

3.如需领取转账支票,财务复核人员会将核对无误的凭证及时转交出纳人员,经办人签字领取支票。

(三)无现金领取讲课费、劳务费业务

1.经办人填写讲课费或补助费发放表,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经办人员登陆财务处网站fin.hrbnu.edu.cn,将审批后的发放表在网上进行申报录入,完成审核后,将发放对象的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金额、联系方式等信息做成电子表格数据与原始发放表一并上报到财务处工薪科(电子表格可发邮件至hsdcwc@126.com邮箱);

3.财务处工薪科审核无误后,履行报销程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入发放对象的银行卡中。

四、无现金交费业务流程

1.学生交费业务:学生交费采用银行批量卡扣和使用POS机划卡交费,不再收取现金。

2.其他现金交款业务:采用POS机卡转或直接到呼兰中行利民分理处(江北校区行知楼104室)交款,凭现金存款单到财务大厅窗口审核入账。

3.财务处将在近期开通学生网上缴费业务,请同学们积极使用这一交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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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