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文教合作处旨在促进中法两国校际合作和推广法国高等教育。为此,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法国对华文化教育中心、法国驻华大使馆科技处给我校赴法同学提供了2012年硕士学位奖学金项目« France Excellence »,该奖学金将涵盖语言培训和整个专业课程阶段(最长36个月)。
一、奖学金内容
1.每月直接向学生发放767欧元 (约合人民币6900元);
2.为28岁以下的学生提供学生社会保险;
3.负担每年240欧元的补充医疗保险;
4.视宿舍紧张情况可入住大学城,相关费用学生自理;
5.免除法国高等教育署预签证程序费(不含语言考试费);
6. 升入高年级或从语言学习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奖学金可延长
以上数据仅作参考,可能根据具体法规和汇率有所变化。
二、申请条件
1.大四或者本科毕业生;
2.就读自然科学、工程学、 经济学、社会学、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环境、新闻或者信息与传播学专业,无论法语还是英语授课均可申请该奖学金。(硕士阶段英语课程:http://taughtie.campusfrance.org,法语课程http://cataloguechine.campusfrance.org。);
3.具有中国国籍,申请奖学金时在中国居住;
4.未获得法国或中国授予的其他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
1.按要求用法语或英语填写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或附件二);
2.用法语或英语撰写的个人简历和动机信;
3.文凭和(或)成绩单复印件;
4.留学计划介绍;
5.推荐信(可选);
6.法国高校硕士第一年预注册证明或通过法国高等教育署程序正在注册中。(注意:学生务必在申请奖学金的同时完成法国高等教育署的所有程序(网址:chine.campusfrance.org)。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注明Pastel注册号,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不予考虑。)
四、时间表
1.申请材料需在2012年4月20日16:00前邮寄或递交到北京的法国高等教育署;
2.2012年5月,将通知初选入围的学生与录取委员会面谈,委员会由法国驻华使馆、中法高校和法国企业驻华代表组成;
3.经录取委员会审议后,结果将于2012年5月底公布。
五、录取方式
1.2012年7月10日前提供2012/2013学年法国高校最终注册证明或预注册证明才可获得奖学金;
2.本科应届毕业生须获得本科文凭后才可获得奖学金。
六、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须于2012年4月20日16:00前邮寄或递交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Institut français de Chine三层前台法国高等教育署(邮编:100020)
若仅咨询信息,可联系
1.自然科学/工程学danielle.zhao@diplomatie.gouv.fr
2.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环境daphne.richet-cooper@diplomatie.gouv.fr
3.新闻/信息与传播学fanny.fan@institutfrancais-chine.com
4.经济学/社会学universitaire@institutfrancais-chine.com
此信息由法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文化科技合作处提供,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盖老师,电话:88060297。
附件一:法语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英语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