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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省、校优秀毕业硕、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年省、校优秀毕业硕、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学院制定了评选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2012届全日制毕业班硕士、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省优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3%,校优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6%。(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获校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优秀奖学金,或在级别较高的赛事中获得奖项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3.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5.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培养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要主持推荐和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民主评议和综合测评。

2.初选时,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全面接受监督。

3.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和《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评审表纸质版要求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字数300字左右,填写不合格者将取消评优资格(院系意见位置不需要加盖公章)。

评选的负责老师需填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名单》和《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名单》,汇总名单纸制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邮箱:hsdly0555@163.com

4.学生提供参评佐证材料原件:如发表论文、获得奖励等。

5.各培养学院要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按照优秀程度自行排序。

6.研究生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各培养学院排序、学生优秀成果等进行差额复评。

7.最终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处。

四、报送截止日期

各培养学院务必于3月20日下午3:00前将材料报送到江北校区综合楼405室。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8060772。

附件:评选附件

研究生学院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