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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封帐时间

1.2012年12月21日停止对外办理报账、付款、收款及退费业务。

2.2012年12月25日停止办理暂付款报账业务。

二、清理暂付款

1.已经具备报账条件而尚未报账的预支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催促有关经办人员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账。

2.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销的预支款请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对无说明又未报账的经办人员,财务处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不予再支款,并采取扣发工资等措施催报。

三、清理票据

预借盖财务章的票据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及时返还票据或出示书面情况说明,于2012年12月30日前交到财务处会计科,逾期不返还又无书面说明的,财务处将扣发借收据人的工资。

四、收入及时入帐

1.代收费以及回收水电费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款项交到财务处。

2.二级核算单位须向学校上缴款的,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缴款。

3.凡有校外汇入款项的单位或个人,请尽快到财务处查询、核对,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五、核实资产

1.已在国资处办理仪器设备入账手续,未到财务报账的,应在2012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报账,保证固定资产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

2.财务处与国资处、图书馆对账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结束。

3.有关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对账工作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结束。(有关单位、盘点方式同去年)。

六、二级核算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二级核算单位应在2013年1月15日前上报财务决算报告(含报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决算期间如何使用公务卡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0日,因这段时间不能进行公务卡报帐,各位教职工如使用公务卡结算,请在还款期前先自行还款,避免罚息和不良记录的产生,待开学报账后将款项打入您的卡中。

八、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提供财务决算材料(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