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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工作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建设计划

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为目标,旨在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加强教师养成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兼顾在职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需要,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进行建设,以培养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开设的教师教育课程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师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计划支持建设350门左右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在2012—2013年分两批开展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原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评审遴选工作。2012—2014年,通过立项建设的方式,重点建设200门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新课程。2014—2015年,通过遴选准入的方式,选拔100门能够反映区域特点并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新课程。

二、建设方式

拟申报课程要参考立项建设课程指南(附件1),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各学段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所对应的“建议模块”,重点建设共通性课程(各学段教师教育均开设的模块课程)、紧缺性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

三、建设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课程应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标准,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深厚、长期从事教师教育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效显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担任。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教师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还应充分吸收幼儿园、中小学的优秀教师参加。团队成员具有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

(二)内容要求

1.体现先进性。课程内容要体现时代要求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学科教学研究与信息技术研究的新成果。

2.强调创新性。课程在建设目标设定、内容选择与呈现方式、教学与评价方法设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代表教师教育课程发展的方向,对全国教师教育课程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突出实践性。课程要突出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的特点,关注教师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凸显针对性和适应性,为学习者提供了解实践、参与实践的广泛途径,帮助教师提升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4.保证发展性。课程建设要以发展的眼光,科学把握教师教育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需求,适合网上公开使用,为使用者提供持续、有效教育教学支持。

(三)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所有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2)。

(四)知识产权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

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课程基本资源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五)项目验收

经教育部准予立项的共享课程的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于2013、2014年分两次集中开展。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课程负责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源进行评估和验收。

验收通过的课程统一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上共享使用,接受社会评价。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给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拟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设可行性及课程教学质量等进行评审,并按评审意见排序后上报。

(一)网络申报

课程负责人登录教务处教务平台(网址http://jwc.hrbnu.edu.cn),在“精品课程展示”栏目下完成课程立项建设申报。拟申报课程需在12月25日前完成网络上传工作。

(二)纸质、电子材料

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3)一式20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

材料上报时间:2012年12月24日。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30室),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1.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3.立项建设申报书

4.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