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高校开展双语教学是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的新举措,是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促进双语教学开展的一种有效尝试。自2002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评审办法》实施以来,资助项目260项,资助金额357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将2012/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海外华人学者类别
1、在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大学教学经验;
2、有一定学术成就,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省内高校双语教师类别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八年内,出国学习或工作时间连续在10个月(含)以上;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资助专业及范围
涵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专业,优先、重点支持高教强省规划子项目涉及的专业和方向。
资助学校范围为财政预(决)算在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单位。
三、资助方向及金额
海外华人学者项目:2万元/项
高校双语教师项目:1万元/项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
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4、境外学习或工作证明材料(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复印件或国外院校学习证明复印件(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外文证明材料需附翻译件
五、结题
项目结束后,获资助者须提交结题报告,附授课光盘,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请各位申请人按填写说明认真填报,务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10:00前报送申请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行知楼1135室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辉
电 话:0451-88060293
附 件: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评审办法
2.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海外学人用)
3. 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高校教师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