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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剩余公寓销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4

各教职工:

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公寓性住宅为全产权商品房,精装修,师范附小校学区房,产权70年。现有部分D栋剩余公寓对全校职工销售,有意购买者请到园区指挥部购买。

第一条 购买资格

符合哈住房[2011]6号《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我校正式职工(含离退休正式职工)。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园区公寓为精装修出售,销售基础价格为8200元/平方米,三层西向为基础价格,东向加价10%,顶层差价按四层基础价减一层差价计算。

2.本销售价格仅适于我校正式职工(含离退休正式职工)。

第三条 缴纳房款

首先预交购房定金5万元,并在10日内缴足全部房款。本公寓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贷。

第四条 购买程序

1.职工到学校人事处开具校内职工证明。

2.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园区建设指挥部206室按照交款先后顺序选房(园区指挥部位于江南校区和兴三道街西侧门旁)。

3.到财务办缴纳房款。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联系电话:88067268

园区指挥部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