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02
各单位:
我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拟对学校超标车辆进行拍卖,现按省财政厅要求,委托哈尔滨市龙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拍卖,有关事宜请见2014年12月1日哈尔滨生活报12版(见附件)。校内有意购买职工请与哈尔滨市龙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附件:拍卖车辆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纪念“一二·九”学生运动七十九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团委举办第148期行知青年讲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