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6

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办及附属单位:

根据2014年12月25日上午省、市文明办联合召开的关于哈尔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议要求,现就我校支持参与哈尔滨创城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办公楼、教学楼、公寓、食堂、体育场馆的一楼大厅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宣传板和支持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板。

二、各学院办公室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的宣传画。

三、各教室必须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的宣传画。

四、全体师生员工必须熟练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志愿精神8个字内容(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检查组将随机抽查或问卷调查,被抽查师生员工务必全力支持哈尔滨创城,给予哈尔滨创城工作积极评价。

五、后勤集团务必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各单位要保持各自分担区环境整洁,无果皮、纸屑等杂物,墙面、门窗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等现象。

六、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七、食堂有文明餐桌和节俭养德提示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八、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九、以上各项工作务必于12月29日前完成,并保持至寒假。

附件:教室、大厅素材

学院办公室素材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