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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第四次遴选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文件精神,落实袁贵仁同志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为进一步补充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师资力量,推动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迈进,学校现在全校范围内第四次公开遴选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课程教师。

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师资的选拔培养,经过2008年、2009年、2010年三次遴选,我校现有37名就业指导教师,全部参与了教育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相关学习,获得了骨干教师证书。五年来,在教务处、各学院的支持配合下,已成功构建了“大一学年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大二学年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大三学年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大四学年开设《大学生求职技巧》课程”的教学体系,将就业指导贯穿大学全过程。其中,我校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已成为教育部的品牌课程。按照课程建设计划,学生就业指导处拟进一步增加大三学年的就业指导课程学时,规范大四学年的《大学生求职技巧》课程。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风、蒋晶洁

副组长:郭崇林、张旭东

办公室:王少梅、刘春玲

2、选拔条件

参与选拔的教师自愿报名,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获硕士学位;

(2)有过授课经验或学生工作经历;

(3)有工作热情,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

(4)对此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时间安排:

3月12日――3月13日,报名阶段(逾期不予办理)

3月16日——3月17日,资格审查阶段

3月20日,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或目前已在攻读博士学位者可免除试讲)

4、考核方法及步骤:

(1)在网上填写《遴选申请表》,发送到邮箱hsdjylcl@163.com,并打印一式六份,交到行知楼734室;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资格;

(3)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团评审,确定就业指导及职业生涯课程教师名单。

联系人:刘春玲

联系电话:88060350(办)

附表1: 就业指导及职业生涯课程教师申请表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