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40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下列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2015年 5月 13 日至2015年 5月 19 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学生就业指导处反映。
联系电话:88060643
联系人:汪老师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