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07
为了使毕业生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我馆已从2012年5月30日开始,对2012届毕业生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所有毕业生在2012年6月15日前清还所借图书及所欠的图书超期滞纳金。请各院(系)学生工作办负责人督促毕业生尽快清还欠书欠款,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退证日期等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图书馆
2012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禁止在江北校区校园内骑行“观光脚踏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