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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23

根据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计划,国家汉办将于2012年11-12月组织2013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拔、培训工作,受国家汉办委托,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此次招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

1. 推荐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和韩国语硕士研究生(含在读和毕业生)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掌握韩国语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申请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面试的候选人不得重复报名。

2. 人选条件

(1)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2)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基本知识和教学理论,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备中华才艺专长;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熟练掌握韩语;

(6) 年龄在22至50岁之间;

(7) 参加过黑龙江省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建库培训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 推荐程序

(1) 我省将按计划派出人数和推荐人数1:2的比例推荐志愿者候选人。

(2) 志愿者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3) 需报送材料:

① 《2013年赴韩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② 候选人填写的《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PDF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

各高校汇总报名材料后报送至报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社会报名者直接将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申请材料统一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初审汇总后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上报。

材料务必于2012年11月6日16:00前报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版发送至:hljhanban@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面试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选。面试时间拟定于11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12月份开始,为期8周,培训结束时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人选。

五、派出及待遇

1. 派出时间拟定为2013年2月下旬,任期1年。

2. 志愿者派出前须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由派出单位审核其体检结果并报国家汉办备案,体检合格方可派出。

3. 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美元。国家汉办提供每人每月700美元的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韩方提供每人每月300美元的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

六、管理措施

参加国家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请各高校和推荐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七、申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2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拼搏在线登录江北校区 行知楼10楼1021室)

联系人:矫老师、赵老师

咨询电话:0451-88060297 53606273

电子版材料报送地址:hljhanban@163.com

此公告及附件可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公告栏查阅下载:http://www.hlje.net/gjjl/

附件: 《2012年赴韩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

拼搏在线登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