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教强省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校强校建设步伐,逐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补充师资队伍数量,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3年上半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各学院上报用人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着眼于本单位未来5至10年发展建设的需要,认真统筹,长远规划;要立足本单位的编制数量、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博士点建设、学术团队建设、教学和科研建设等实际需求,科学选人;要充分考虑专业和教学科研团队的梯队结构建设,坚持师资队伍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的合理配置。
2.对于传统优势学科,各学院只能上报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对于新兴特色学科,要以招聘博士研究生为主,特殊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对于小语种等重点扶持的学科,要以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特殊情况学历条件可以放宽到本科。
3.对于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再批准用人计划。
4.2013年上半年用人计划以教学、科研岗位为主,管理及教辅岗位原则上不再批准用人计划。
5. 各学院上报的用人计划需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用人计划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
6. 认真填写《哈师大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附件1)和《用人计划理由说明表》(附件2)
7. 上报计划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rscrsk1133@126.com,并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实验大楼1133室)。
联系人: 刘宪辉
联系电话:88060380
附件1:《哈师大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
附件2:《用人计划理由说明表》
人事处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