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01
各单位:
为解决我校近两年进校教师落户事宜,经我校保卫处与呼兰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协商,在学院路派出所建立教师集体户口。请2011、2012年来我校工作且需要申报集体户口的教师到校保卫处登记。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一份、报到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申报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060119
联 系 人:张晓铭
保卫处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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