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招募2013年下半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2

根据韩方需求,国家汉办将招募2013年下半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受国家汉办委托,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此次招募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转发如下:

一、招募

1.招募对象:主要从韩语、对外汉语、中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等相关文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掌握韩语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参加过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志愿者面试的候选人不得重复报名。不得与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同时报名。

2.招募条件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2)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熟练掌握韩语或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韩语;

(6)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7)参加过黑龙江省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建库培训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二、报名程序

1.志愿者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2. 报名材料: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PDF电子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纸质版)

(3)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1);

注:报名时请携带普通话和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三、选拔考试

1.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通过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初选推荐志愿者候选人;

2.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

1.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2.培训时间为6-8月,共500学时;

3.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实践拟定于8月上旬;

(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五、派出

1.派出时间为8月下旬;

2.任期为17个月(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

六、待遇

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美元。国家汉办提供每人每月700美元的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韩方提供每人每月300美元的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

七、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

地 址:拼搏在线登录江北校区行知楼1135 室;

联 系 人:吕友益

咨询电话:0451-88060287

附件: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