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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13届毕业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2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校2013届毕业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一.测试对象:2013届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一)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江北校区——2009级学生

上午8:30—12:00,文科学院(文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下午13:30—16:00文科学院(政法学院、管理科学、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经济学院)

(二)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江北校区——2009级学生

上午8:30—12:00,理科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三)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江南校区——2009级学生

下午1:00—17:00,传媒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四)补测时间和地点安排

补测时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00分-12:00

补测地点:江北校区田径场

三.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掷实心球、立定跳远、50米跑、800米/1000米(台阶试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测试前将本院学生的身体状况了解透彻,凡心、肝、脾、肾、肺等主要脏器有疾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持医院证明到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填写免测表格,办理免测手续。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在月经期的女生或在测试期间患感冒等学生,可持医院证明和学院假条进行补测。

(二)受试学生在测试前需进行针对性体能训练,测试时应穿运动装、运动鞋参加测试,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测试,合格标准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体测合格证书在毕业前由各学院统一领取,测试过程如发现作弊现象,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隋东旭,电话:88060118 。

哈师大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