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教财【2013】126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组织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2013年7月12日。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和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全校评选共1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各学院选拔上报候选学生各1名。
五、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收集推荐(6月26日-7月3日)
1.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校评选。被推荐学生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2.各学院务必于7月3日之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处。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同时上交推荐学生成绩单一份和学生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报送纸质版材料地点:江北校区综合楼308室,电子信箱:hsdzzzx@126.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7月4日- 7月12日)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1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颁发获奖证书。
从1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中再挑选出5-8名学生推荐到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由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不影响全校联评工作。
联系人: 吕红伟
联系电话:88060547
附件1:《黑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