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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4-04-03

各校区、各单位:

2014年清明节将至,为确保小假期期间我校各校区安全稳定,保卫处根据同期安全工作特点,提出安全提示如下:

一、假前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并处理好门窗水电等事宜,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不得存放大宗现金及私人物品;

二、合理安排出行祭扫时间,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祭扫如需烧纸、燃烛,须远离学校教学区及学生生活区,并注意清理周围可燃物,要进行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

三、加强本单位值班值宿工作,值班干部应认真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四、春冬交替,注意春季防火,各办公室、实验室、公寓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等违规电器,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五、各单位要对所辖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以假期出行、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等方面作为教育重点;

六、在校研究生因实验任务需在实验室留宿,必须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炊具、违规电器,严禁私自留宿及本科生留宿,学校办公场所除值班干部外,严禁留宿;

七、驾车出行时,车内勿放置贵重物品,尽可能将车停放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八、到餐饮、娱乐场所活动时,应妥善保管私人贵重物品,以免发生被盗、遗失案件;

九、学生夜间不要行走至偏僻区域,尽量结伴而行,并做到按时就寝;

十、如在校园内发现可疑情况请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江北校区:88060110

江南校区:88069110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

保卫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