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2012届毕业生离校以及在校部分学生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对2011—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学生电子数据库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应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老师联系拷贝本学院困难生数据库电子版(含2011级),将本学院困难生电子数据库中是2012届毕业生(含2008级本科、2009级专科和2010年入学2年制专升本)的相关数据进行删除。
2.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对于因家庭重大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突然致贫困的学生,在原电子数据库中已有可对困难程度进行调整,如原电子库中没有可根据《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要求重新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认定的相关材料,经批准后再录入贫困生电子档案,严禁突击进行困难认定。
3.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和消费情况,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进行复核,对于日常生活不节俭、奢侈消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的学生从电子档案中删除,这部分学生以后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现有各学院上报困难生电子数据库中,发现部分学院存在困难生电子数据库信息中有空白项目没填写,应如实填写和完善(如困难程度、辅导员等信息),以保证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完整。
5.请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将调整后的本学院的电子数据整理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2012年7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新增加的贫困生填写的《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认定,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把《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上报至江北综合楼308,学院应保留《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存档。删除的学生信息汇总后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联系人:吕红伟
电 话:88060547
E_mail:hsdzzzx@126.com
附件:1、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拼搏在线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