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迎接党的18大胜利召开,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全国学生征文活动(教助中心[2012]45号),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通知》黑教助〔2012〕14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大学生中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和推荐。要按照通知要求,利用放假前一段时间,认真落实本学院大学生征文活动的实施,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事迹,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各学院本次征文活动组织情况也将记入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成绩。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7月1日至9月1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处主办,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推荐,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学生工作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结果上报。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学院报送1-3篇优秀征文,经过学生工作处认真组织评选最终选定1-3篇最优秀文章推荐到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推荐给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优秀征文将参与全省评选,有机会继续参加全国评选。所有获奖作品将被编辑出版成文集。
(七)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学生工作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秀征文奖: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
优秀组织奖:评出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征文推荐报送
1.征文收集推荐:7月1日至9月1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
2.报送方式:报送材料以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填写《推荐征文目录》和《征文推荐表》(见附件),9月1日前与优秀征文一起报送到江北校区综合楼3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sdzzzx@126.com。
3.电子邮件相关要求: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省(区、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联系人:吕红伟 88060547
附件:1.《推荐征文目录》
2.《学生征文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