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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赴俄罗斯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30

2011年国家汉办拟继续招募若干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俄罗斯及白俄罗斯担任汉语教师,现将有关选派事宜转发如下:

一、选拔

(一)选拔对象

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党团干部、党员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22-35岁之间;

(4)专业:俄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汉语国家教育硕士等相关专业(外语为俄语者优先);

(5)学习成绩优良;

(6)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7)具有大学外语4级以上水平,外语语种为俄语,能够用流利的汉语组织教学、授课。

(8)具备组织“寓教于乐、活泼生动、课堂气氛活跃、课件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有趣”的汉语及文化课堂的能力;迅速适应国外学校工作环境的能力;迅速适应并融入到全新的学校管理体系,以新颖、活泼、形象的教学方法和课堂设置来催进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针对于俄罗斯学生自由好动、自我意识强等特点掌控课堂、管理学生行为和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的能力。

(9)至少具备以下特长之一:绘画、中国舞蹈、乐器和唱歌、毛笔字和水墨画、剪纸和编中国结、手工制作艺术品和体育(例如武术、乒乓球、舞龙舞狮等)。

(10)黑龙江省公民。

(三)报名材料

(1)《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2)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在校生需开具学校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在校生需开具学校证明);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若有);

(5)工作或实习证明(注明起始时间);

(6)护照复印件(若有);

(7)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原件留在本人处,以备日后面试、公证验查;报名当天请携带原件;申请材料请按1-9的顺序装订,一式二份,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委托黑龙江大学负责此次招募工作,招募结束报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组织志愿者候选人参加汉办统一安排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

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预计6月下旬开始,为期2个月。培训结束时由汉办组织统一的培训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派出

1.确定派出的志愿者教师均须填写《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见附件),经派出单位、教育厅审核后报国家汉办备案;志愿者在派出前,国家汉办将与其签署《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任教协议》。

2.派出时间及任期:拟于2011年9月派出,任期一学年。

四、待遇

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国际旅费、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费及办理派出手续相关的费用,外方为志愿者提供住房和医疗保险。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黑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A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号楼3220室)

咨询电话:0451-86608798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

志愿者完成教学任务回国后,国家汉办将为其颁发《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工作安排自行解决。请各单位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建议报名人员先行办理因私护照,以便于顺利派出。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