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经组织部门与学生工作部门研究并征求有关领导同意,决定从2011级新生入学开始,将入党启蒙教育纳入到新生入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当中,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安排。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
入党启蒙教育是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发现、早培养的原则,做好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铺垫、打牢基础。相关学院分党委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全员培训。通过入党启蒙教育,进一步提高新生的思想觉悟,增强新生对党的认识,激发新生的入党积极性。
二、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形式与内容
相关学院分党委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重点开展对新生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大学生入党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入党启蒙教育更具有针对性。
三、切实加强新生入党启蒙教育的组织领导
相关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亲自指导,新生辅导员要认真落实,将入党启蒙教育作为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大事来抓,抓早、抓实,确保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取得实效。各分党委党校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为新生入党启蒙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撑。
四、做好新转入党员初审、登记工作
各相关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对新生中的党员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做好新生党员的身份初审工作。凡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关系档案已经带来的,请收齐后统一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关系档案未带来的,应敦促其及时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截止到2011年10月中旬,届时,有关事宜会另行通知。党委党校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新生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做好新转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核、备案工作
对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分党委、党支部要进行重新审核和认定。对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等)齐全,确定程序规范的,党支部要及时指定培养人继续对其培养、考察、写实,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交党委组织员办备案;对认定不符合规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并鼓励其有入党愿望的可以再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六、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确定工作
在开展入党启蒙教育的基础上,坚持个人自愿申请原则,保证10月上旬新生申请入党率达到80%以上。再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他们入学后参与各项活动的表现,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尽早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力争10月下旬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到20%以上,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党委党校将于11月中下旬举办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附件:入党启蒙教育参考提纲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员办
党委党校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