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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北校区新建职工住宅楼拟认购情况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5

各单位:

学校计划在松北校区新建职工住宅楼,为更好的满足广大职工意愿,现对职工认购意向进行摸底、登记,学校将参照摸底情况规划户型及住宅套数,因此项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利益,望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购资格:在松北校区未购买过住房的正式在编(含离退休)职工(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其中一方已购买过松北校区住房的不在其列)。

二、享受面积标准

教师、干部享受面积标准(单位:使用面积、平方米)

职级

职级面积

工作间面积

合计面积

副科级(助教)

50

10

60

正科级(讲师)

60

10

70

副处级(副教授)

70

20

90

正处级

80

30

110

教授①

90

30

120

副厅级(教授②)

90

40

130

正厅级(教授③)

100

50

150

注:1. 其他专业系列人员的标准按教学系列相应职称标准计。

2. 正规院校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按助教标准执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讲师标准执行,取得博士学位的按副教授标准执行。

3. 教授①为一般正教授(研究员);教授②为正教授中的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教授③为国家级专家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一般职员、工人享受面积标准(单位:使用面积、平方米)

工龄

面积

不足20年

60

20年以上(含20年)

80

三、预交价格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50元,多退少补(按审计后结算价格)。

四、认购要求

1. 认购户型时,以学校规定的享受控制标准相近的户型为准,原则上不可高报一档。如特殊原因确需高报一档的,应享受标准户型面积与高报户型面积之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加收500元。

2. 职工认购后十年内不允许交易。

五、登记方式:以学院、部(处、办)为单位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hsdfck@163.com(邮件标题写明单位) ,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行知楼1109室)

六、上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23日

七、咨询电话:88060127(校工会) 88060187(房产科)

附件:拟认购松北职工住宅楼摸底情况登记表

工会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