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奖工作事宜公布如下:
一、成果申报
1.申报成果的时限: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在此时限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2.申报方式:我校申报者材料直接报送拼搏在线登录社科联,无需报送各学会。
3. 评审费:200元/项(根据省社科联通知要求)。
二、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
(1)《申报表》2份;
(2)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匿名原件或复印件1份;
(3)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份,匿名复印件1份。作者申报成果时,必须持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成果申报单位验证后方可取回。申报者及验收人要在《申报表》中“验收人”栏内同时签字,一旦出现伪证、假证,由申报者及验收人负责。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评委认定。未经验收人签字的申报成果,不能参评;
(4)青年作者的申报成果需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电子材料
(1)《申报表》1份,提交Word文档,汇总后由初评单位统一提交;
(2)每项成果设2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成果主件”、“佐证材料”;
(3)匿名成果主件1份,尽可能提交Word文档。如无Word文档,专著和编译著也可提供封面、目录图片;论文可提供全文图片;
(4)匿名佐证材料1份,提交Word文档(列明清单即可);
(5)电子材料只受理三种文件格式,即doc、jpg、wmv(文件类型为doc的为Word文档;jpg为图片文档;wmv为视频文件)。Word文档要求每个容量不超过2M,图片要求每张容量不超过1M。
(6)电子材料请用移动硬盘或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申报时间
9月5日上午:文学院、政法、经济
9月5日下午:教育、管理、图书馆
9月6日上午:社会与历史、体育、教师教育
9月6日下午:西语、东语、斯拉夫
9月7日上午:外共、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
9月7日下午:传媒、美术、音乐、各部处
逾期不受理。
上报地点:行知楼842
联系电话:88060384
联系人:陈晶
附件:1、《申报表》
2、第十五届社科评奖文件下载
拼搏在线登录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2年8月22日